上海——上个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对一名妇女的死刑判决,该女子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并将其分尸。最高法决定把这桩引人注目的案子发回省级法院重审,这一标志性的决定是迄今为止中国慎用死刑判决的又一迹象。
据信,中国每年处决的死刑犯超过了全球其他各地处决的死刑犯的总和。从一开始,43岁的李彦就似乎很可能成为一名死囚。2010年,她用气枪打死了丈夫,之后分尸烹尸。不过,警方的照片和医疗报告证实了李彦称丈夫曾对其实施家暴的说法——包括在她身上摁灭烟头,把她的头往墙上撞,用气枪威胁她。最高法正确地判定,这些情节足以支持法院重审此案。
中国正在减少死刑判决。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学者刘仁文透露,从2007年到2011年,中国每年处决的死刑犯人数下降了一半。目前,许多暴力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所谓的死缓,该判决总是会在之后降格为无期徒刑。这种对死刑的限制赢得了民众广泛的支持。
一个收集被处决的死刑犯器官,并且据说还会出售的国家,是怎样变得倾向于运用更人道的刑罚,来取代死刑的呢?
和全球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年代都执行过死刑和其他一系列严酷的刑罚,其中有多个朝代出现过发配为奴、墨刑和阉割的刑罚。不过,自汉朝以来(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儒家学者开始强调以人道主义方式构建司法制度。他们主张,刑罚的目的是促使违法者洗心革面,重建社会和谐,而不是为了报复。
有一条重要的准则是“出礼入刑”——即只有当较温和的手段失效时,才会动用刑罚。尽管多个世纪以来,中国肯定发生过残酷的处决,不过帝王们会定期干预,发布大赦令,赦免所有的违法者。有些帝王做得更进一步,8世纪,唐玄宗曾短暂地取消死刑,中国由此成为几个少有的取消死刑的封建国家之一。
到皇权时代末期,中国处决囚犯的做法与欧洲相比尚算温和。清朝(1644年至1911年)的圣旨显示,中国基本上避免了当时在法国、德国和英国普遍盛行的狂欢式的死刑处决。公开处决是气氛庄重、秩序森严的事件,守卫会驱散乱哄哄的围观者。
1949年毛泽东上台后,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以死刑作为政治工具,发动了血腥的惩戒运动,当局大肆搜捕嫌疑人并迅速执行处决。从1950年到1953年,在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当局处决了逾71万政治犯。在文化大革命(1966年至1976年)期间和邓小平之后发起的“严打”运动中,死刑处决在国家的纵容下再度激增。
毛泽东不会驱散人群,反而会鼓励众人围观。他无视华夏文化中一脉相承的人道传统,在1951年公开宣称死刑往往能“平民愤”。对他亦步亦趋的领导人也提出了类似的主张。
如今,中国处决囚犯经常会激起民愤,而非平息民愤。2007年到2008年,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资助的一项调查访问了三个省的近4500人。调查发现,只有58%的人支持死刑——而美国的这一比例接近60%。或许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调查中的受访者清楚,死刑的执行是不公平的。69%的受访者认为,贫困的犯人比富裕的犯人更可能被处死,这种印象是准确的;而60%的人认为,无辜者可能会被误判。的确如此,中国媒体一直在广泛报道错案——比如河南省的一名男子被判犯有故意杀人罪,但所谓的被害人却在2010年现身。
其他一些调查表明,相比于普通民众,中国的法律和政治精英更支持死刑。然而,这些人群已经注意到了民众的改革呼声。在中国尝试展现自己拥有一个更现代、更公正的法律制度之际,错判引发的强烈抗议,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正当性构成了挑战。
犯罪学家进行的采访显示,国际社会的批评也发挥了一定影响。1977年,只有16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如今,已有140个国家——全世界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中国的法律学者和法官们完全清楚自己的国家是异类。
2006年,一群有改革意识的法官开始正式倡导,实施惩罚时要审慎。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带领下,他们推行了“少杀慎杀”的格言。第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复核所有死刑案件,极大地制约了下级法院做出的死刑判决。结果,许多案件被改判为死缓——实际上意味着囚犯在狱中服刑约25年。
这种转变遭到了强硬派的抵抗,他们警告称这么做会导致犯罪激增。但此后并未出现混乱。一些犯罪学家现在表示,过去那些严酷的运动实际上加剧了暴力犯罪,因为它们致使罪犯不愿放过目击者。
中国警方依然会开展惩戒运动。但在这些行动中被捕,不再必然意味着会被处死。就连在2008年那起著名案件中猛刺加拿大模特戴安娜·奥布赖恩(Diana O’Brien)二十多刀的农民工陈军,也只是被判死缓。该案发生时,距北京奥运会开幕只有一个月,当时警方正在打击大小犯罪。过去一年里,我采访了前警方调查人员、陈军的家人和奥布赖恩的母亲。采访表明,在该案中,当局急于表现出克制。对他的审判表现出的重点是赔偿和社会和谐,而非报复性正义。
中国的刑罚实践远称不上开明。即使刘仁文透露的,中国处决人数减半的说法是真的,对话基金会(Dui Hua Foundation)的数据依然表明,中国一年会处决约3000人,而美国2013年仅处决了39人。
但即便是处决人数初步出现下降,也是令人鼓舞的,因为这样能允许李彦那样的人真的有机会享受到正义。中国的法官和政策制定者应该继续关注公众对保持克制的呼声。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甚至可能回归中国仁慈的本源。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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