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周永康,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起诉书中不难看出,周永康不要说在担任国企领导和地方大员期间大搞权钱交易,即使贵为国务委员、政治局委员乃至政治局常委期间,其内心恶劣的贪欲都不曾平息,其以权捞钱的行为都没有停止。
这就打破了包括本人在内很多中国人长期以来的一个幻觉:中国的贪官污吏大都出自基层,因为一是基层官吏收入微薄,保障不继,客观上有贪的需求;二是基层监督机制不完善,长官意志难受制约;三是基层百姓缺乏制衡违法官员的有效手段。尽管如此,一个贪腐官员如果长期不收手,必然会在其任上留下不好的名声并引发众多的举报,因此这样的官员很难在仕途上走得太远。
即便一部分贪官或是侥幸,或是有某种强大的支持走上了权力的峰巅,此时的他也就不会再有以权谋私,以权弄钱的冲动。因为一是贵为国家领导人,各种体制内的保障之丰富,虽王侯巨贾不可及,他们没有必要腐败;二是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一个人一旦解决了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必然会追求自我的实现,而作为最高领导人的自我实现,自然是在国民心目中留下永久的好名声;三是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处在众多下属的注视之中,他们如何去勾兑,腐败?
但从周永康案起诉书披露的情况看,以上百姓心中善良的愿意,似乎和肮脏的政治现实有大的距离,这就让我们难免好奇:周永康贵为九长老之一时,还有什么必要收钱?他收了钱有什么用?如果他因为收了钱为别人谋利,党内最高领导人之间的监督机制怎么能够允许他胡作非为?
跳出周永康案,我们仍然忍不住好奇:一、高层中还有没有周永康?二、如果还有,党内肃贪机制能不能保证把他们揪出来?三、对党内最高层的腐败,作为公民我们有什么权利,能做些什么?
以上疑问,但愿能够随着周永康案的推进得到满意的解答。
© 偶是公民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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