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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网|东步亮:芮成钢案只是央媒腐败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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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仗所拥有的垄断资源和独特资源,为个人谋私利,在央媒是多少年来的潜规则。

倚仗所拥有的垄断资源和独特资源,为个人谋私利,在央媒是多少年来的潜规则。

中央电视台的明星主持人芮成钢,在辟谣一个月后,还是被抓走了。媒体轻而易举地通过查询工商注册资料,就证实他曾参与创立一家公关公司(北京帕格索斯),并长期持有其7.9%至36%不等的股份,直至2010年从该公司撤资。资料显示,这家公关公司2009年开始为央视财经频道的达沃斯报道服务,但直到2010年8月13日之前,芮成钢都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芮成钢个人参股的公司,一直在为他所在的国营媒体服务。

“芮成钢的部分高端访谈对象,包括外国国家元首和高官,其来华行程、见哪些官员、做什么宣传,包括上多少分钟央视,都明码标价。”媒体的报道引述央视内部传闻,阐述了芮成钢如何利用央视采访资源为其个人牟利。报道还称,芮成钢与曹刚(公关公司另一名股东)成立帕格索斯,“这是业内众人皆知的故事”。

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第十四条,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新闻记者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不得借新闻采访工作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得创办或者参股广告类公司,不得借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芮成钢经商办企业,参股公关公司,显然违反上述规定。

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办企业、不得参股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内部纪律,其实远不止上述两条。无论中宣部、新广总局、中国记协还是各媒体单位内部,都曾三令五申,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芮成钢能明目张胆、“业内众人皆知”地参股公关公司,把公众媒体的工作当作自己的私人生意来做,当然可能有其特殊性,与央视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副总监李勇窝案及他们对他的纵容、甚至参与有很大关系,但也反映出,在北京的中央级媒体里,像他这样利用所在媒体的垄断资源办私人公司,早已是寻常事,见怪不怪。因此即便他是已有相当名气的明星主持人,也敢于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而毫不避讳。

倚仗各自媒体所拥有的垄断资源和独特资源,为个人谋私利,在央媒是多少年来的潜规则。影响力大、资源多的央视尤甚。在此轮反腐李东生被抓之前的2003年和2004年,央视文艺部主任赵安和副主任冯骥,就曾因利用手中的工作权力,安排行贿者的节目上央视春晚和在央视播出,被分别判刑10年和11年。案件公布后,轰动一时。

然而这只是看得见的。更多的是看不见的类似黑幕。以2011年底达芬奇家居公司举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记者李文学收钱100万为例,根据媒体报道和网络上公布的录音、录像等资料,达芬奇公司曾通过北京一家报社总经理在外私人开办的公关公司,支付公关费1500多万元,试图搞定央视曝光其造假事件,其中,支付给李文学个人100万元。尽管李文学收钱的证据确凿,他在录音录像中也并不否认,但由于部分钱款送给了中宣部某些官员,最后新闻出版总署的调查结论仍是“未发现李文学索取或收受钱物”,并以“李文学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对外敷衍过去,最终不了了之。事后,“不是持证记者”的李文学,继续活跃在央视编采第一线。

笔者熟悉的一位朋友,在央视某着名法治类栏目担任编导。据他私下透露,他们的栏目虽然收视率很高,名气大,但实际上,每一次节目,每一个选题,都是一场生意——涉及到的单位,无论被批评的、被表扬的,还是中性的,只要去采访了,基本上都会给他们送钱,少则数万,多则十万数十万,而且都进了个人腰包,一般也不会被发现。

不止央视如此。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各种大大小小、知名或不知名的中央级媒体,不管有没有读者或观众,不管媒体办得有多烂,这些年来,他们的新闻从业人员都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就算没有“先富起来”,也活得丝毫不比央视等优势媒体的采编人员差。“鱼有鱼路,虾有虾路”,连《求是》杂志等这些几乎没人看的媒体,某些“头脑灵活”的采编人员照样能发大财。《求是》杂志发行量小得可怜,社会上几乎见不到,但是它级别高、政治地位高,很多官员都以能在《求是》上发一篇文章为荣,这便给了一些人寻租的机会。地方官员通常会把公款十万八万地送到拥有刊发决定权的手中,以便帮助他们刊发一篇由下属撰写、但署着官员名字的理论文章。

在本专栏中,笔者曾写过两个案例。一是全国“两会”期间,有地方官员为了在央视《新闻联播》上露几秒钟的脸,当地宣传官员专门前往北京“公关”,给有关人员送十几万元;二是新华社播发的一篇数千字报道,为格力电器“擦屁股”,明显涉嫌有偿新闻。这仅是央媒采编人员利用自身资源获取利益的两种方式。

有版面的,卖版面;有刊播权的,卖刊播权;有话语权的,卖话语权;有熟悉领导的,为相关人等穿针引钱;能敲诈勒索的,就敲诈勒索……所有公共资源,都是商业利益。怎样把它变成个人所有,才是央媒从业者每天所要考虑的。芮成钢案,只不过是其中冰山一角。

所以,不要嘲笑那些“进去”的央视女主持们,这些可怜的人,因为没有公共资源,才出卖自己的身体和色相。


© S. Hernandez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4.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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