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微博(@记者刘向南)
@周泽律师:【用心良苦】罪记者,必杀技是毁其道义形象。如,揭其受贿或敲诈以谋私利,记者道义形象立毁。于是,公权便可上下其手。刘虎案,公安先以寻衅滋事拘,继以寻衅滋事、诽谤报捕;检察院以诽谤批捕,公安复以诽谤移送起诉;遭退卷后继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诽谤三罪换一检察院移送!然,让求删微博者助残,敲诈乎?
@周泽律师:公安人员在讯问中给刘虎提供了两个榜样,一个是魏巍,写了《谁是最可爱的人》;一个是穆青,写了《记党的好干部焦裕录》,说刘虎十几年记者生涯中”也曾为公共利益做了很报道和努力”,但把网民提供的、未经查证的信息通过微博发布,”使党的形象受到了损害”,让其反思发帖的思想根源。
© S. Hernandez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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