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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 2013年:新闻自由离中国更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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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2013年,北京打压媒体双管齐下:一是“靖内”,抓捕、惩罚、规训,甚至对记者采用污名化方式摧毁媒体业信誉,意在加强对本国媒体业者的思想控制;二是“攘外”,以拒绝续发签证的方式,让外媒加强自律以换来在中国立足的机会。以下五方面充分展现了媒体受到强力控制的基本脉络。

一、“证词事件”与《南方周末》声誉之殒

《南方周末》之殒,是声誉之殒,非报纸实体之殒。这殒落并非源自《南方周末》在2013年初那场抗争中表现欠佳,也不是因为2014年的新年献词成为嗫嚅式自述,而是缘于南方报业集团向警方提供了一份对声援者郭飞雄等人的不利证词,这份证词被视为对声援者的出卖。

2013年1月《南方周末》部分编辑记者因新年献词被修改而引发的抗议,实际上是对中共新闻监管体制的不满的一次爆发。因此,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声援南周,有部分人士聚集于《南方周末》办公大楼前表示声援。尽管《南方周末》的编辑记者们刻意淡化新闻自由的诉求,但随着事件演化为公共事件,参与声援的人士纷纷提出新闻自由的诉求。此事导致一些支持者如郭飞雄等被捕。

当时在外界大力声援之时,《南方周末》显示了退缩之意。对于这一点,外界因为理解中国政治环境的严酷并未深加责备。但12月下旬“证词事件”曝光,使《南方周末》的社会声望一落千丈。郭飞雄的代理律师张雪忠透露,在阅卷时发现,为了配合警方对郭飞雄、刘远东、孙德胜等人的指控,11月18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以集团法人名义出具了一份盖有公章的《关于2013年1月6日至9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大门口人群聚集事件的情况说明》,称“声援者的聚集对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较大影响”。

“证词事件”给《南方周末》这份“自由主义报纸”蒙上了厚重的阴影。各种指责备至,一些南周人虽然希望说明这是“老板”所为,与记者编辑们无关,但无法消除社会不满。

二、对市场化媒体采用“污点寻租”的方式予以打击

2013年10月,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卷入湖南中联与三一两家企业恶性竞争事件而采写的“有偿新闻”,让中国的市场化媒体遭受了一轮声名浩劫,公众对此一片斥骂之声。媒体业名人胡舒立认为“陈永洲事件中暴露出的基于新闻报道权、记者监督权的权钱交易,……其实不啻于新闻界一次令亲者痛仇者快的自我戕害,受伤最深的是矢志公义、推动社会转型进步的新闻事业。”

中国媒体业一直被权力扼住咽喉,在权力与金钱的夹缝中艰难生存,媒体业早就被扭曲成一个利用报道权生存的利益集团,也许有可能存在“矢志公义、推动社会转型进步的”的极少数媒体人,少数媒体也可能偶然会做些“矢志公义”的报道,但绝不存在“矢志公义”的新闻事业。因此,这篇多少有点矫情的言论引起业内同仁不满,由此引出周海燕《“污点寻租”与国家对意见表达的分层治理》一文。到目前为止,这是对中国新闻业陷入有偿新闻泥沼的制度成因分析得最深刻的一篇文章。

周文指出,写有偿新闻,是新闻业从业人员普遍具有的“污点”,是制度设计时有意为之,目的是为政府整治新闻业提供理由,即“污点寻租”,“这种寻租不同于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权钱交易,或 ‘新闻寻租’中‘不给钱就发稿’的敲诈行动,而是通过手中掌握的丑闻形成某种类似权力的威慑力,对新闻活动形成干预和限制”,“此次治理行动,清晰地呈现出从下至上‘分层治理,各个击破’的策略特征,即寻找当事人的道德或法律污点,以减少舆论同情与支持,同时对其它发言人形成寒蝉效应”。

当年江泽民打击政治反对者采用“政治问题非政治化”策略,官方认为效果很好。对媒体从业者的“污点寻租”,其实就是对江氏策略的一种延伸与发挥。

三、尝试驯化外国媒体

2013年,中国政府将“驯化媒体”大计扩及到外国媒体。自9月份以来,彭博、路透、《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等多家外媒的中文或英文网站在中国大陆被封。彭博和《纽约时报》的几十位驻中国记者的年度签证延期申请被搁置。在2013年底,经历过一番“互动”后,彭博社所有记者与《纽约时报》部分记者的签证获解决。

《纽约时报》被惩罚的原因,是因为报道了温家宝家族的财富故事,彭博社亦曾发文曝光习近平姐姐家的数亿财富。

这一期间彭博社与中国官方的“互动”值得品味:彭博社新闻总编马特∙温克勒(Matt Winkler)10月末表示,发表敏感调查报告可能导致该社被驱赶出中国。他以国际媒体在纳粹德国实行自我审查得以留在德国继续进行新闻报道为例,说明彭博在中国实行自律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为实现这一策略,该社将部分涉足中国调查报道的记者停职,并叫停一篇涉及高层的中国富豪的报道。以下的时间表很有意思:中国当局11月末在同一天突然检查了彭博社设在北京和上海的两个记者站。此后不久,公安部前副部长李东生被捕,据称“中央在经过深入调查后查出彭博社有关习近平家族报道的关键线索,来自李东生所主管的610办公室”。

自由国家的媒体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们是媒体,有追求真实、秉持社会良知的特性,这是《纽约时报》等媒体在中国努力突破各种限制做揭露性报道的动力所在;另一方面,它们是企业,企业有追求利润、市场化的一面。中共想利用后一特性“驯化”它们,利用卡住签证的方式限制他们进入中国市场。这种策略在短时期内会奏效,至于外媒究竟会被中共驯化到何种程度,外界可拭目以待。

四、当局对互联网采取的“净网”行动

对互联网的控制,2013年达到近年来最严厉的程度。自9月开始,中国政府只认真做一件事情,即强力管制言论。从查谣言、抓大V、直到“两高”释法,这轮“净化网络行动”的目的只有一个,即让国民闭嘴,并将批评中共政府(包括官员)视若畏途。

所谓“两高释法”,指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事实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被判刑。因触犯这条法律被抓的第一个人,是甘肃省张家川一位16岁的杨姓少年、中学生。

五、媒体从业人员的“洗脑”规范化

2013年中宣部最重大的“工作成果”,是将媒体从业人员的洗脑规范化,规定国内记者要想获得从业资格,必须通过两次“洗脑”培训,第一次是在学校,第二次是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才获发记者证。为配合此目的,中宣部做了两件大事:

1、推行由宣传部主导的共建高校新闻学院。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暨南大学、武汉大学等均为中宣部的共建试点。这一模式是“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共建模式”之推广。早在2001年,上海市委宣传部就开始与复旦大学共建复旦新闻学院,前者在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政策导向等方面给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以各种支持。据说,中宣部已将相关通知发到相关省份和高校,共建协议文本也必须按照复旦模式,明确要求由省委宣传部派人出任相关高校新闻学院管理委员会主任或院长。

2、对现有媒体从业人员进行规训。从2013年4月起,率先在中央电视台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活动”,柴静、芮成钢、王小丫等一大批“名嘴”都现身说法,谈了接受教育的体会。8月,中宣部下令,在全国官方媒体供职的所有记者和编辑,都必须在当月上课修习马克思主义至少两天,培训人数达30万人以上。

无论是“共建高校新闻学院”模式,还是思想培训,都是为了贯彻所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三条主要“原则”:即“喉舌论”(媒体是党的“喉舌”)、“教育工具论”(报纸的工作“要教育人民认识真理”)、“舆论导向论”(让记者俯首贴耳、充当宣传工具)。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2013年,中国新闻业离“新闻自由”这一目标不是近了,而是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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